Movement 53/365

à propos de la société



藝術 vs 社會運動:從global aCtIVISm談起
這篇文章某些術語過於專業,對我而言不大容易讀。雖然文學也常被視為藝術的一種,然而對於藝術的其他形式我的了解實在淺薄。不過在努力循著文章脈絡解構藝術及社會/社會運動的關係之際,倒是促使我思考現代社會的樣貌。古早時期人類只需/只會/只能顧及自身的溫飽,頂多以家庭或親屬關係為單位簡單合作。而後隨著文明演進,人類社會開始出現高度分化的社會分工,人們各司其職/各有所長形成一種大規模的合作。社會分工縱然使整體的效率大大提升,使得部族或國家得以儲存剩餘資源,以備不時之需,但弔詭的是,許多乍看之下極有效率的作法,如上述的社會分工,或是更晚近的工業化(可參考拙作摩登巨獸),卻導致某些意料之外的負面影響。例如追求效率致使個人成為社會的小零件,走向極端之後「個人」遭到抹煞,真正僵化成一枚失去生命力的螺絲釘。

社會運動,無論訴求是政治、經濟、環保,都將思想或概念化為「行動」,但是 "movement" 不僅是「行動」,也是一種「移動」;換言之,社會運動的「行動」所專注的目標是鬆動已然固化的社會位置。舉例來說,在政治上可能是改造/破壞因循苟且的官僚體制(以「依法行政」應萬變可說是典型代表),在經濟上可能是打破透明天花板或促進階級流動,在環保上則是在企業強而有力的資源後盾及政商關係中使得環境議題得以在夾縫中重見天日。如同前段所述,任何過大的機構或體制都更容易引發弊病,而社會運動輕則使人們重新反省並彰顯流動的重要性,重則捨棄陳舊的體制重新打造,例如歷史上的許多革命。

至於本篇的重點「藝術」,則令我想起某段時間相當流行的 pattern:「XX歸XX,政治歸政治」。XX 可自行代換各種其他領域,如藝術或體育。廣義而言,政治思想發展到最後常常成為意識形態,而像藝術或體育這類看似與政治無關的活動,實際上與政治是不可分割的。藝術作為人類表達的極致形式,如何能不反映藝術家個人的意識形態,包括在性別、(狹義)政治、世界觀等面向?體育及體育競賽,在許多社會常是用來代替部落或國家之間的戰爭,用成本相對較小的方式解決爭端,像摔角或決鬥等,連最近吸引全世界關注的世界盃,也有人認為實際上是一種(輕微而具娛樂性的)國際戰爭。以文學而言,若是能與政治切割,則不可能出現左派文學(如魯迅)、中國的工農兵文學(然而這之間有條微妙的界線,亦即當文學淪為政策及黨的宣傳工具,就失去其光芒淪為教條)。此外,有時比起人們爛熟的語言,藝術作品反而更能傳達震撼人心的訊息。在繪畫方面,最著名的當屬畢卡索的《格爾尼卡》,藝術家試圖以描繪戰爭之可怖警惕世人,希望藝術品能傳達出藝術家本身沉痛的呼籲。許多文學及藝術經典,常常脫離不了政治。

有不同想法無可厚非,然而我們也要思考,現今人們癡迷於「分類」、「位置」、「體制」,甚至「切割」,可能正是造成社會僵化、死氣沉沉,甚至是逃避現實的壞習慣。

photo credit: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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