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 22/365

à propos de la société

博愛座式道德:台灣人安定社會的假象

我是一個很重視禮貌的人。小時候男同學都很調皮搗蛋,一直到國中都是。除了比較談得來的男性朋友以外,其他不是很熟的男同學,給我留下好印象(至今)的,就只有有禮貌的人了。其實就算是好朋友,沒禮貌我也是會很生氣的。


但是,從丟鞋事件發生後,我開始思考「禮貌」這件事。從周朝開始,「禮」的本質就是守本分,比方說君王有君王該穿的服裝,舉行儀式時也有專屬的音樂等等,其他每一級諸侯臣子亦然,簡單來說「禮」是階級劃分的表現,同時也是劃分階級的工具。因此,在丟鞋事件中,我們看見一個困境:如果地位較低者(在此例中是學生)決定依循社會規範,有禮貌地闡述自己的想法,那麼地位較高者(此例是教育部長)便很容易行使這個階級體制賦予他的權力,選擇忽略,更糟的是嗜血的媒體可能連新聞稿也懶得寫;如果地位低者選擇丟鞋,那麼地位較高者(以及整個社會因為年齡、政治地位、社經地位而處於上位者)便感到十足冒犯,怒斥「沒禮貌」,而嗜血但趨炎附勢的媒體雖然因話題性而提高此事的曝光度,卻也只是跟著教訓學生「沒禮貌」。哪個選擇比較好?在東方這種階級及長幼如此「有序」的社會,實在是個難題。


事實上,不僅僅是階級體制,近來一連串的抗爭活動及對抗爭活動的反對與非議也是個明顯的「體制內 vs. 體制外」的爭論。許多人站在「秩序」(禮)的角度認為抗爭者應該尋求體制內的方法,而非使用體制外的手段。然而如果「有禮貌」便能達到訴求,如果輕鬆地坐在或站在當權者對面優雅說話便能達到訴求,誰願意去風吹日曬雨淋?誰願意在幾乎悶死的情況下要求開空調還被譏為五星級學運?抗爭行動本身即為對體制的衝撞,然而在此同時若又嚴格要求參與者依循體制的規範(i.e. 有禮貌),服膺階級體制對個人的箝制,反倒鞏固了當權者作為「威權」的正當性。並不是說完全同意放火砸玻璃的作法,然而對於禮節(尤其在東方)這種強化階級的概念過於執著,不僅與「改變」的訴求矛盾,且禮貌也容易流於形式。


教條式的禮節,教條式的民主。如果我們能停下來思考教條的「為什麼」,而不僅是教條的「是非」,或許我們又朝真正的自由與理性前進一大步。


photo credit: scui3asteveo via photopin cc

Recommend


Keanux

登入或註冊帳號

Facebook 登入

我們絕對不會未經過你的允許發表到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