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協 32/365
à propos du pays
大多數時候,人總是傾向固執的護衛自己一貫的想法,因為不改變總是比較舒適,又或者,即使現狀並不舒適,也不願冒險。人生中確實有一些價值是我認為沒得商量、不可能讓步的,因為那些事物是一旦讓步便將全盤皆輸且不可復得。但是民主民主,表示我們崇尚的價值便是人多嘴雜,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意見。與他人相比,我的天性中有種對「整齊」的要求,可說是輕微的強迫症,但這幾年我漸漸能體會從前某歐洲友人所說,「亂」是重要的。正因有太多觀點,某些與一些對立,與另一些較為相近,但又有些微不同,無論作法如何均不可能照顧到每一個細緻的面向,此時「妥協」便是唯一的辦法。
在這樣的國家,他們卻選擇付出時間精力,採用一個效率比較低,但是不會走偏鋒和極端的政治體制。這裡的小黨林立,甚至有宗旨為保護動物的政黨,因此造成任何一黨都難以在國會取得多數席次,成立執政聯盟幾乎是常態。即使其中一個執政聯盟取得多數,除了面對反對方的質疑與談判之外,內部也勢必互相妥協,否則永遠無法達成共識。由於必須經過這樣細緻而緩慢的過程才能決策,許多學生都指出,要決定一件事情必須花比較長的時間,必須經過無數的談判妥協,最後的結論往往是各方折衷後的作法。然而這個重視省時及效率的國家,至少我的學生們幾乎一面倒的認為,這樣能夠照顧到更多人,民主制度能受到保障,國家走向也不至倒向極左或極右。
因此,妥協並非絕對壞或絕對好,尤其國家內部在決定政策及未來走向時,常常是只要一個錯誤便需幾十年的時間彌補,而這往往是一整代人的大半輩子了,因此多方討論及一定程度的妥協並不見得是壞事。然而妥協是因為服膺一個更高更重要的價值,例如相互尊重及容納異見;若妥協將導致民主自由的崩潰、國家的覆滅,那麼堅持是必須的,是為了以後還能保有互相妥協的機會。
To compromise or not to compromise, that is the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