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Libérté 33/365

à propos du pays

王浩威:對法律的迷信正創造小小法西斯

首先說一下,新新聞好像是個立場算鮮明的媒體(但這個時代已經沒有「中立」的任何事物了,就像「我愛你」說多了也變得廉價一樣)。雖然新聞或新聞評論下的留言參考價值大多極低,不過還是感謝罵別人是寫手打手的留言給我機會停下來思考這個問題。


在台灣,我經常性地聽見一句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話:「台灣就是『太』自由了!」通常是帶有嫌惡的表情說的。我不知道在物質層面(如槍砲彈械)及法律層面(如集遊惡法)都相對保守的台灣,到底有什麼「太」自由的地方。說到底,真的有「太」自由這件事嗎?我一直覺得自由在意義的本質上並非形容詞,他是我們的權利(因此是名詞,像標題),也可以是一個事件(因此是動詞,如「我自由了」)。而自由的定義千百種,怎麼沒人質疑過,混亂/無秩序為什麼一定就等於自由呢?以公民運動來說,那些所謂違法/混亂的場面,並不全是自由的體現,相反的,正因我們的自由仍有所缺陷,才透過類似手段爭取。換言之,那只是終極自由的「過程」,並非自由本身(或說他只是個比較小的自由)。


每次聽見這句話,我總想,太自由?不然呢?要再回去戒嚴嗎?我得承認,對於戒嚴我沒有任何實質上的體驗,但是我接受混亂就是民主自由的一部份,請注意,不是代價,是一部份,就像立法院袞袞諸公在議場裡丟杯打盞,我雖然看了心生厭煩,但我承認並接受他是民主制度的一部份。我確實思考過「太自由」之類的言論與法西斯的關係,不過沒像文中聯想到「安全感」的議題。基本上我同意台灣公民對於民主自由並不熟悉也不甚珍惜,對於極權的「效率」還有莫名的著迷(而忘了那背後可能是連「迫遷」這種詞彙都未及產出便消失無蹤的悲哀)。或許也肇因於階級分明的東亞儒家文化的深刻影響,善於將個人縮小到極致,好像任何合理不合理的管束都利大於弊。討論的吵嚷叫罵及意見分歧的過程很少受到重視,也因此連爭取自由的公民運動中,都常聽見要大家不要針鋒相對、不要檢討自己人的聲浪;這種相對於政府較為鬆散的組織確實容易被分化,要過濾出實用的建議也較難,但是某部分人只願跟隨少數領導人或維持團結和諧的表象,與放棄思考(因而極度組織團結,未免諷刺)政府又有什麼不同呢?過度化約的結果論,並忽視過程的作法,其走回法西斯(如果不是共產)老路的機率著實令人擔憂。


現階段大多數公民反對政府有意無意的藉機限縮自由(或許政府只是如選舉時那樣屈意奉承渴望法西斯秩序的人民,不見得有陰謀,但即使如此人民和政府的心態也相當可畏),因此可能有執政黨支持者或前執政黨支持者讀完此篇感到被攻擊,感到偏頗。須說明並強調的是,部分反對黨支持者(當然是比較極端者)在批評執政黨之際,竟懷念起日本殖民政府,本質上與上述法西斯並無二致;藉由稱頌殖民政府以貶抑威權政府,著實可笑。公民應對抗的,並非單一政權,而是一個又一個箝制自由的極權統治。


photo credit: Joriel "Joz" Jimenez via  photopin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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